2月14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第二批省级独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遴选结果的公示。文件显示,共有27个独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入选,总规模达2.5GW/5.2GWh。参与企业包括中核集团、中国电建、华润电力、华电集团、中广核、三峡集团、特变电工等。
根据此前公布的遴选条件,本批申报项目应满足以下要求:
1、项目布局合理。优先布局在迎峰度夏缺口大、新能源消纳困难等地区。优先考虑在退役火电厂厂区、变电站主变功率波动大的区域。
2、项目规模大。项目建设容量不低于100MWh, 电站须具备独立运行条件。
3、项目前期工作充分。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已办理备案和用地手续,具有县级以上林业、生态环境、文物、军事、水利等部门出具的支持性意见,以及市级以上供电部门出具的电力系统接入意见。项目原则上在2023年1月份开工建设,采用磷酸铁锂技术路线的项目,原则上在2023年6月底前建成投产。
4、项目共享作用显著,项目储能容量已租赁给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电企业,并签订租赁协议,协议中风、光发电项目与储能项目原则上位于同一省辖市.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按照《河南省新能源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实施,如因储能与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时序不匹配造成损失的,由项目业主自行承担。
5、技术示范性强.优先支持采用全钒液流、钠离子等新型技术的电化学储能项目和压缩空气等物理储能项目。
6、项目应具有较为完善的安全方案,符合相关安全规范要求。
7、项目实施路径、运营模式或应用场景具有较强的创新性,能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8、已纳入省级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示范项目的储能项目不再参评。
